申請指引
(一)申請條件
任何合法成立的信息經營單位,符合以下全部條件,可以提出申請:
1.公司證明文件經營范圍包含行情相關的信息經營內容(從事技術開發或提供計算機軟件服務,或提供信息咨詢服務等);
2.持有目前信息經營所需資質;
3.財務狀況良好,技術實力可靠并具備為市場提供可靠服務的能力;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過的公司最近兩年財務報表(含三大會計報表);
5、符合相關技術要求。
具備上述條件的單位可按以下流程向飛創公司提出申請,并逐一辦理相關手續。
(二)申請流程
1、申請方提交申請材料,具體如下:
(1)《大連商品交易所行情信息服務商資質認證申請表》(參見附件1);
(2)《申請方基本情況表》(參見附件2);
(3)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與中國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4)最近兩年財務報表: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過的公司最近兩年財務報表 (含三大會計報表);
(5)公司組織架構及情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說明與控股公司、子公司組織結構關系、所有權百分比情況,這些公司是否為交易所市場或證券、期貨信息經營市場參與者;自身、母公司或控股股東、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關聯公司近三年內是否有非法或不良經營記錄等;如無母公司和子公司,也請書面說明。
(6)其他補充材料:申請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或大商所及飛創公司認為申請方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補充資料或證明件,以及需要得到我方協助的要求等。
材料提交聯系人:侯倩
電話:0411-84807349
郵箱:houqian@dce.com.cn
2、申請審批
飛創公司除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外,可視實際情況對申請方的以下情況進行核實,包括但不限于:
(1)申請方辦公場地;
(2)申請方人員配置;
(3)申請方未來接入大商所行情的信息系統。
3、通過審批后雙方簽署行情經營許可協議。
4、申請方繳納相關費用。
5、飛創公司頒發信息經營許可證,并將完成合同簽署及繳費的申請方名稱在飛創公司官方網站公示。
(三)經營要求
1、按許可的用途、范圍在許可有效期內經營延時行情,不得將授權許可進行出售或轉讓;
2、未經大商所或飛創公司書面許可,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大商所行情信息傳播到許可證指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及用于許可證指定以外的任何地方和用途;
3、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大商所行情信息的傳播用于非法目的,或者主動提供給第三方用于非法目的;
4、未經大商所或飛創公司書面許可,不得使用大商所及關聯單位的名稱與標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案或記號等);
5、不得采取冒用大商所或飛創公司名義、夸大產品功能、貶損競爭對手等手段進行虛假、誤導性宣傳;
6、根據授權協議規定,申請方需接受并配合飛創公司不定期審計工作。
上述內容僅為事前告知,具體經營要求以許可單位和飛創公司簽訂的信息經營許可協議為準。
(四)拒絕申請說明
1、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信息,在未來1年內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2、申請方曾為飛創公司授權信息商,但由于違反審計條例而被取消授權信息商資格的,于取消資格之日起的2年內不能再次申請授權。
上述內容解釋權和調整權歸大商所及飛創公司所有。
上述內容僅為事前告知,具體經營要求以許可單位和簽訂的《許可合同》規定的內容為準。
大連飛創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對所有申請大連商品交易所延時行情經營許可的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聽取意見和建議。
上述內容解釋權和調整權歸大連飛創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