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商品交易所全資子公司
某實控組客戶于2022年3月10日,在聚氯乙烯期貨2205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按照《大連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的規定,大商所決定對該實控組客戶采取限制其在聚氯乙烯期貨2205合約上開倉1個月的自律管理措施。